12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以下簡稱《方法學》)。該方法學由中國氫能聯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參與編制,是支撐綠氫項目參與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CCER)的核心技術文件,標志著我國綠氫項目的環境價值實現了市場化變現的關鍵突破,為氫能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打通綠氫綠色價值變現“最后一公里”
在我國碳市場“強制配額市場+自愿減排市場”的雙輪驅動框架下,CCER市場為減排項目提供了重要的價值補償通道。《方法學》的發布,為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提供了清晰的減排量核算規則與項目審定核查標準,成功打通了綠氫環境價值變現的“最后一公里”。
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經核定后可作為CCER,用于抵消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的配額清繳,或滿足其他企業的自主減排需求,為綠氫項目帶來除氫氣銷售以外的額外經濟收益,顯著提升項目經濟性,引導資金流向綠色低碳制氫領域。
方法學核心要點,嚴循標準、科學核算
《方法學》嚴格對接我國氫能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核心要點突出:
·嚴控“綠色”屬性:《方法學》適用于新建項目,并要求項目所消耗的電力源自自有風電和/或光伏。這一規定確保了氫氣的“可再生”本質,并與《清潔低碳氫評價標準》等國內權威標準對可再生氫的要求相契合,從源頭保障了環境權益的純粹性。
·科學核算減排量:采用基準線法進行核算。基準線排放因子為傳統化石能源制氫(如煤制氫)的平均碳排放水平,并按照網電使用比例折減氫氣產量,并將項目排放計為0,因此排放因子和產量的乘積即為項目可申請的CCER數量。
·助力產業初期發展:《方法學》明確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可免予額外性論證。此項安排充分考慮氫能產業處于規模化發展初期的特點,旨在降低項目開發成本,支持產業平穩過渡至商業化階段。
釋放巨大環境與經濟價值,助推“雙碳”目標
《方法學》的正式實施,將為我國氫能產業帶來深遠影響。據初步估算,到2030年,符合方法學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產生的年減排量有望達到約6000萬噸二氧化碳。以當前CCER市場價格估算,每年可為行業創造約數十億元的綠色收益,極大激發市場投資綠氫項目的熱情。
此舉是中國在可再生能源制氫碳減排領域實現“全球標準引領+國內體系完善”雙重突破后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彰顯了我國履行“雙碳”承諾的決心與行動力。它將有效引導氫能產業從“灰氫”向“綠氫”加速轉型,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堅實支撐。
以本次《方法學》發布為契機,中國氫能聯盟將繼續攜手成員單位及產業同仁,持續完善氫能領域碳減排核算體系,推動綠色金融與氫能產業深度融合,共同助力中國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