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組織申報國家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試點申報括項目試點和區域試點兩種形式,試點方向包括氫能制取、氫能儲運、氫能應用和共性支撐4個領域和規模化制氫及一體化、先進柔性離網制氫等11個細化方向。
以下為原文
關于組織申報國家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張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有關單位:
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國家能源局通知要求,抓緊組織做好試點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試點申報括項目試點和區域試點兩種形式。試點方向包括氫能制取、氫能儲運、氫能應用和共性支撐4個領域和規模化制氫及一體化、先進柔性離網制氫等11個細化方向。
二、項目試點,由業主單位進行申報,以單一試點方向為主,相關項目原則上應已完成核準、備案等工作;由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推薦報送,推薦名單按優先級排序,業主單位是央企下屬單位的項目,應附所屬央企總部項目支持意見函。
三、區域試點,為增強申報競爭力,擴大試點覆蓋面,應由牽頭城市聯合1或2個城市進行聯合申報,可統籌組織實施相關項目,覆蓋氫能“制儲輸用”多個試點方向;由牽頭城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申報,應附覆蓋城市能源主管部門聯合申報意見函。
四、請各市高度重視,抓緊組織域內相關單位按照申報指南方向和要求,整合優勢資源,積極申報試點,對推薦試點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項目和區域試點原則上在3年內建成投產或完成試點任務。
五、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試點工作通知中的申報流程、申報資格、申報方式等相關要求進行梳理準備,嚴禁弄虛作假。
六、試點申報材料(紙質版3套、電子版光盤2張)和市級推薦函(一式一份)請于2025年7月8日前報送我委,電子版申報材料請各市氫能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氫能信息平臺同步報送,我委將作為推薦單位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組織推薦。
聯系方式:0311-88600041 18630163666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