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轉發《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對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氫能貨車實施通行費補貼的通知(試行)》的通知。
實施范圍:(一)在山西省綜合交通運輸管理服務平臺運政系統登記,且安裝并使用ETC設備的氫能貨車。
(二)行駛路段為山西省境內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記錄和站間行駛路徑均在山西省境內。
(三)符合上述條件的貨車,通行山西省境內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省財政予以補貼、統一支付。
實施時間:自2025年6月1日0時至2027年5月31日24時,試行期暫定2年,到期后根據執行情況優化調整。
政策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