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加快氫能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發改產業〔2023〕294號)、《廣東省加快建設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行動計劃(2022-2025)》(粵發改產業〔2022〕34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穗府辦規〔2024〕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白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目標任務
通過政策賦能,加速形成“技術創新引領、制造能力突出、應用場景豐富、要素保障有力”的產業格局,加快培育發展形成覆蓋“制儲運加用”全鏈條氫能產業生態,打造氫能產業發展高地。
三、主要內容
本措施面向在白云區實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氫能領域相關企業或機構,在政策有效期內從應用場景、基礎設施、制造業項目、科技創新、投融資支持、人才引進、資金申報、重大項目等八大維度精準支持,形成全鏈條培育體系。
(一)支持多元應用場景落地。拓展場景,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氫能船舶、氫能無人機、氫能發電、天然氣摻氫發電等示范應用。
(二)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設置過渡期,支持工業用地建設的加氫站提供加氫服務,支持加氫站建設用地在過渡期后“工轉商”。對獲得省、市專項補貼且符合政策條件的加氫站由區財政給予配套建設補貼,其中,屬于油(氣)氫合建站、制氫加氫一體化綜合能源補給站的,每站補貼50萬元;屬于其余固定式加氫站的,每站補貼25萬元。對提供綠色氫源的制氫企業積極支持其爭取省相關政策的補貼。
(三)支持氫能制造業項目建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廠房購置費)5000萬元及以上的,按2%給予扶持;設備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按5%給予一次性扶持。以上兩種情況,同一項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其中一項扶持,不同時疊加享受,同一企業最高扶持2000萬元。
(四)支持產業科技創新。對于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獎勵的產品項目,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
(五)加強產業領域投融資支持。積極爭取引入各類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氫能創新型企業,加大對氫能產業的股權投資力度,全力推動區內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上市。
(六)支持專業人才引進與培養。氫能企業人才在“云聚英才卡”同等申領條件下可享受更高一級待遇。以及構建“引才-育才-留才”全鏈條支撐體系。
(七)加強資金申報支持力度。協助符合條件的氫能領域項目對接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等資金渠道。
(八)支持氫能重大項目加速落地。設立專項資金,針對氫能催化劑、膜電極、質子交換膜、加濕器等白云區氫能產業的薄弱環節,對成功揭榜且按要求完成項目驗收的單位,單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1000萬元。
四、利企惠民舉措
本文件出臺后,有利于促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也為能源轉型、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提供堅實支撐,實現產業發展與民生改善雙贏。
五、新舊政策差異
本文件屬于新出臺政策,是白云區搶抓粵港澳大灣區氫能產業發展機遇、首次針對氫能產業制定的專項扶持文件,為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六、實施說明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調整的,按相關規定執行。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白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扶持,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