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等2項方法學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方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應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項目積極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并獲得減排量收益。鼓勵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結合輸氫管道建設與天然氣管網優化布局提升減排效益與資源配置效率,推動制氫與管道輸氫協同發展。
這就意味著風光制氫將獲得額外的CCER收益。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本方法學屬于能源產業領域方法學。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可按照本文件要求,設計和審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減排量。
本文件適用于新建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不包括對現有電解水制氫項目進行改造、修復或翻新、更換或擴容的項目,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項目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源自項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電廠,電廠類型為風力發電廠、光伏發電廠或其組合形式;項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電廠指的是自發自用且與制氫裝置屬于同一法人的發電設施。
b)項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電廠與終端氫制品,不得參與其他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用于實現可再生能源制氫產品強制使用等要求;
c)項目必須嚴格遵守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不會影響當地的飲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
d)項目監測數據應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聯網,減排量產生于項目相關監測數據聯網(完成聯網試運行)之后;
e)項目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此外,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處于產業發展初期,建設成本大、運維成本高,存在技術和投資風險障礙。符合本文件適用條件的項目,其額外性免予論證。
全文如下:

關于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等2項方法學的通知
環辦氣候函〔2025〕491號
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鼓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自愿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規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們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CCER—11—001—V01)》(以下簡稱《方法學》)。現予以發布,并就做好《方法學》貫徹執行通知如下。
一、堅持誠信和自愿原則,引導動員社會減排。各地方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應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項目積極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并獲得減排量收益。鼓勵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結合輸氫管道建設與天然氣管網優化布局提升減排效益與資源配置效率,推動制氫與管道輸氫協同發展。指導有關項目業主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對項目唯一性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諾,并加強能力建設。
二、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公眾和媒體監督。指導有關項目業主按照《方法學》要求將項目監測數據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聯網。項目監測數據及時與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共享。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上述數據。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項目規范實施。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能源等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已登記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與核證自愿減排量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受理對本行政區域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提出的公眾舉報,查處違法行為,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張藝苑、侯冠羽
電話:(010)65645679
(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機構)譚人華、苗偉杰
電話:(010)82268489
(三)生態環境部信息中心(管理平臺)吳海東、沈振
電話:(010)84665799
附件:
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pdf
2.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CCER—11—001—V01).pdf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生態環境部信息中心,北京綠色交易所,中國氫能聯盟,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